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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关于持续优化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通知政策解读
  • 作者:北京公积金服务网    发布时间:2021-12-08 09:45:29    点击量3

  1.文件发布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服务环境要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慰民心,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精简服务流程,对单位缴款业务、个人高频提取业务及异地转移业务进一步优化规范,制定本通知。

  2.文件涉及的业务优化内容有哪些?

  扩大了托收日选择范围,增加了同套房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网上办理渠道,实现了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销户提取网上办结。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托收日较之前有何优化?

  选择委托收款方式缴存公积金的单位,原来只可在每月的1-28日之间选择任一日作为托收日。现在单位可在1-31日之间任意选择。若托收当月无30或31日,则在当月的最后一日托收住房公积金,选择的托收日不变。请各单位保持托收银行账户资金充足,避免托收失败。

  ☞例如:单位选择每月31日作为住房公积金的托收日,那么2月住房公积金托收时间为2月28日(当年2月最后一天即为28日),3月住房公积金托收时间仍为3月31日。

  4.什么是约定提取?哪些渠道可以办理约定提取?

  ①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职工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购房或租房提取业务,希望今后继续按照约定的条件将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转入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与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提取日期、提取周期和收款银行账户进行的约定。

  ②其中约定提取日期由个人任意选择;约定提取收款银行账户即为本人的公积金用卡账户,可在10家合作银行中任意选择,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卡;约定提取周期可选择三个月、半年或一年。其中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提取的约定周期固定为三个月

  ③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业务可通过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或柜台办理,办理步骤详见提取业务操作详解(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index.html)

  5.我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但没办理约定提取,可以在网上办吗?

  职工如已办理非销户提取业务但未办理约定提取,该提取事项有效且有剩余提取额度时,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约定提取手续。

  6.无法实现网上办结的提取事项,怎么办理约定提取?

  目前“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个提取事项暂未实现网上办结,若想办理约定提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1.网上申请后,到柜台进行材料审核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

  2.柜台办理首次提取完成后,个人登录网上业务平台,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约定提取管理”办理约定提取。

  下一步,管理中心会积极推动异地信息核查,逐步扩大提取事项的网办深度。

  7.我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我的配偶可以在网上申请使用同一套房办理提取吗?

  职工本人已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配偶可通过个人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办理同一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无需前往柜台办理。前提条件为,首先婚姻关系可通过市民政局核验,或已在我中心系统绑定婚姻关系,其次该提取事项有剩余提取额度且未停用。办理步骤详见可参见操作详解(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85/index.html)

  ☞例如:①张先生买了北京A小区的住宅,房价款200万,截至目前已提取金额30万,剩余提取额度为170万,其配偶王女士也想使用此套房产办理提取手续。双方在北京办理的婚姻登记,则王女士可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的“共享配偶提取”,按步骤操作即可。无需再到柜台办理。

  ②李先生买了北京B小区的住宅,房价款50万,截至目前已提取金额45万,剩余提取额度为5万,与配偶刘女士在外地办理的婚姻登记。现刘女士想使用此套房产办理提取手续,则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8.我已办理共享配偶提取手续,可在网上办理约定提取吗?

  可以办理。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后,点击“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管理”,选择已审核通过的提取事项后,点击“约定提取管理”办理即可。

  9.非本市户籍人员销户提取较之前有何优化?

  今年2月,管理中心通过与公安部门共享户籍信息,实现非本市户籍人员封存3年以上销户提取网上办结。今年下半年,管理中心持续扩大数据共享范围,通过住建部共享全国缴存人账户信息。个人公积金账户在我中心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销户提取实现网上办结。办理步骤详见可参见操作详解(网址:http://gjj.beijing.gov.cn/web/zwfw5/386727/386730/386732/676582/index.html)

  10.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哪些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根据住建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规定“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本次文件明确了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转入时应为缴存状态,且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根据住建部《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本次文件明确了职工申请租房提取时,应同时满足在北京地区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的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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